其实与刀剑相向又有多大区别?和宿敌上床固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,但和长辈上床细想起来却远比前者更加诡异——爱与恨的距离,总不会比爱和喜爱更远。
森严的气氛变得奇怪起来,反而让人能喘一口气。勾践膝行上前,用牙齿从自己的衣摆上撕下细长的布条,为诸稽郢缠好那道横穿整个掌心的伤口。他的面容一如既往地平静,好像自己没有横遭奇耻大辱,没有在某一瞬间极度地接近死亡,更没有听见兄长那惊世骇俗的提议。他太不像三人中的最年幼者了,不像个刚刚年满二十的越王,或者朝不保夕的奴隶;更确切地说,其实也不像个活在尘世中的凡人。
刺他一刀,会流血吗?
剜出心来,是鲜红温热的吗?
夫差两手空空,忽然有瞬间的眩晕。咽进肚里的那杯酒仿佛一团火,要把四肢百骸都烧个干净——或者其实是四肢百骸渴望被烧成飞灰,谁知道呢。
“好啊。”他说着,尾音轻佻地上扬,“我反正是,无所谓的。”
此刻华庭寂寥无人,露天的中厅吹来潮湿的风,最初那细密轻柔的沙沙雨声不知何时已经变为颗粒分明的鼓点,大片大片紧锣密鼓地砸下来。这样的雨夜是不会有星星和月亮的,厚重的积雨云堆满夜空,是比黑暗更深的黑暗。吴王的宴殿灯火通明,成为漂浮在黑暗中的孤岛。
孤岛中心,他款款摊开双臂。
墨绿大氅以孔雀羽织成,毫端流淌着颤颤的光,从领口到腰间一共五条系带,每个绳结都由宫女妙手精心打好。勾践保持着半跪的姿势,从下往上一颗一颗解开;诸稽郢则站起身,声音和动作都很轻柔:“大王的明珠冠……请容臣为您除去。”
孔雀氅落地。
里边是极利落的猎装,窄袖窄衣,腰间用水犀革带扣住——先前那柄剑就是挂在这里的,此时只剩一小串样式简单的玉佩;再往下,裤腿收进长靴里,勾勒出小腿修长优美的线条。夫差低头瞧着身前那忽然停住了动作的奴隶,懒洋洋地问:“怎么?等着孤来伺候你?”
这时候他的发髻已经被解开了,黑发散在肩头,发尾没了束缚,不服管教地到处乱翘,像一只刚在睡梦里打过三圈群架的猫——或者黑豹。勾践跪在他脚下,以最卑贱恭顺的姿态,回应主宰者的质问:“大王恕罪,臣只是……一时晃神。”
水犀带的铜扣被解开时发出清脆的“咔哒”轻响,连在腰带上的玉佩摇摇晃晃,坠在底部的一颗尖牙泛着温润的光,显然是已经不知被摩挲过多少次的旧物。如果勾践此时还是有资格佩戴饰品的身份,其实他的腰佩上也该有一颗这样的尖牙,陈旧的,狼的犬齿。
物依旧,人依旧……变的是什么呢?
他还要接着为吴王更衣,但吴王反手扣住他的手腕,力道重得像要干脆把那截骨骼捏得粉碎,而后将他撂倒在地,居高临下的目光比夜雨更冷:“你,脱给孤看!”
勾践静了一下,跪坐起来,扯散腰间布带的结。
奴隶的衣装简单粗陋,外衣里面便是亵衣,其实也都是无纹无饰的微黄本色,只有粗麻布与细麻布的差别。他已经不是锦衣玉食的国君,对臣奴来说这样的衣裳也是值得珍惜的,被他很整齐地叠好,堆成小方块,放在一边。于是他身上就再无可供遮蔽的布料了,毕竟年轻,又时刻劳作,这具身躯肌肤光洁、骨肉匀亭,如同刻刀下的象牙雕塑;只是膝盖因为总是跪着,泛着不健康的红,和斑斑的青紫。
“任凭大王差遣。”他低垂头颅,平静地说。
吴王抬手按在他的头顶,解开束在他脑后的发带,那头长发直而柔顺,匹练般披落满背,如数尺纯黑丝绸,覆盖他赤裸的身躯。这是一匹黑色骏马,温驯地向主人屈膝,肌肉起伏处却还蕴含着无尽力量和更无限的野性,准备将主人骗上马背,伺机掀个天翻地覆,再用铁蹄践踏成血红的肉泥;谁能驯服它呢?用牧草,用蜜糖,还是用长鞭?
用锥子和烙铁吧。以血还血。
这时候有人在背后说:“大王。”